直流操作电源的应用范围
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直流操作电源:
1、当变电所、发电站高压断路器台数较多、负荷级别较高时,宜采用直流操作电源。直流操作电源为控制、信号、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和断路器操作等提供可靠的工作电源。
2、对于特别重要的变电所,为确保安全可靠,应装设蓄电池作为操作和保护电源,采用硅整流装置供充电及浮充电用。
3、对于一些小型变电所、发电站,可采用单台硅整流的电容储能直流操作电源。
4、高压电动机延时低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跳闸等应采用蓄电池或电容储能装置作为跳闸的后备电源。
对直流操作电源的要求
对于直流操作电源,除了要求使用寿命长、维护工作量小、设备投资少等外,还有以下基本要求: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直流操作电源时,由浮充电设备引起的波纹系数不应大于5%,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5%。 放电末期直流母线电压下限不低于85%额定电压,充电后期直流母线电压上限不高于115%的额定电压。